![]() |
搜索: |
“本草”的含義
“本草”一詞,沿用已有兩千多年之久。根據現存文獻考證,“本草”之名,始于西漢晚期。《漢書》之《平帝記》《郊祀記》《樓護傳》均有記載。“本草”的含義,一是指中國傳統醫藥學中的藥物。“本”在《說文解字》中訓為“木下曰本。從木,一在其下”,“草”本字作“艸”,訓為“百艸也”。可見“本”的原始意義是根,“草”則是草本植物的泛稱。韓保昇認為“按藥有玉石草木蟲獸,而直云本草者,為諸藥中草類最多也”。因此,我國習慣以“本草”代指中藥。二是指中國傳統藥物學及藥物學專著。陶弘景在《本草經集注》的序中論述,認為扁鵲、淳于意、仲景、胡洽等歷代名醫用藥“皆修藥性”,為“本草家意”,并引用顏光祿之言,指出“詮三品藥性,以本草為主”。由此可知“本草”還指研究藥理藥性的專門學問,并與經方有一定淵源關系。
“中藥”名稱的來源
在我國古代典籍中,傳統藥物多以“藥”“毒”或“毒藥”稱謂表述。“中藥”一詞,最早記載于《神農本草經》,將藥物按有毒無毒分為上、中、下三品。其中,“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,主養性以應人,無毒、有毒,斟酌其宜。欲遏病補虛羸者,本中經”。此處“中藥”是一種藥物分類術語,是相對“上藥”和“下藥”而言的,專指無毒或有毒,既能補虛又能祛邪的中品藥物。
“中藥”一詞的廣泛應用,與外來藥物(尤其是西方藥學)的輸入直接相關。17-18世紀我國西學東漸速度的加快,西方醫藥輸入日益增多。由于中西藥之間有明顯的差異,為便于區分,人們逐漸把中國傳統藥物稱為“中藥”。如,在清代末期“醫士”考試試卷中出現過“中藥”稱謂;近代名醫張錫純的《醫學衷中參西錄》中明確提出了“中藥”與“西藥”的概念及其二者差異。云:“蓋西醫用藥在局部,是重在病之標也;中醫用藥求原因,是重在病之本也。究之標本原宜兼顧,若遇難治之證,以西藥治其標,以中藥治其本,則奏效必捷,而臨證亦確有把握矣”。由此可見,“中藥”一詞在20世紀初正式開始啟用,成為我國傳統藥物的稱謂;然而,廣泛使用“中藥”一詞則較晚。在1950年之前,中醫學校的教科書中和出版的藥學書籍中罕有“中藥”一詞作為書名、學科名或機構名稱。直到1950年以后,“中藥”一詞才大量出現在行政機構、學校、書籍、團體和會議的名稱上,一直沿用至今。
目前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》,“中藥”是指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。
本草和藥學專著對藥物發展各有貢獻,收載的藥物不斷增加。《神農本草經》載藥365種,《本草經集注》載藥730種,《新修本草》載藥850種,《本草拾遺》增收《新修本草》未載之藥692種,二者合計1542種,《本草綱目》收載藥物已達1892種(其中植物藥計有1094種,動物藥443種,礦物藥161種,其他類藥物194種)。《本草綱目拾遺》《植物名實圖考》等又廣補前人所未載之藥。至此,見于藥物學著作記載的藥物數量已達2800多種。
湘ICP備17004659號-1
Copyright ? 2019 郴州市中醫醫院 . All Rights Reserved. Designed by RCK
未經授權禁止轉載、摘編、復制或建立鏡像,違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建議使用1024×768分辨率 IE6.0以上版本瀏覽器